現代當舖典當多樣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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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則上只要來源合法、產權明晰、可以依法疏通的有價值物品或財產權利都可以典當,隨著遷台的同胞多以隨身攜帶的金銀、首飾、珠寶等項當舖融資,以維生計。故而典當業鼎盛,月利率一度高達23%。1952年間台灣政府鑑於民營當鋪利息太高,即以公函命令各縣市政府籌設公營當鋪,以扶助平民生活資金的週轉,採取以物品質押方式辦理低率放款。但不同台北當鋪具體開展的業務有不同,一般來講房產、股票、企業債券、大額存單、車輛、金銀飾品、珠寶鑽石、電子產品、鐘錶、照相機、批量物資等都可以典當。與通常人們想像中的舊當舖不同的是,現代當舖一般不收舊衣服。一般的,活物也是不典當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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